近日,吉林省殘聯(lián)會同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衛(wèi)生健康委制定下發(fā)了《吉林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辦法(試行)》。
《試行辦法》以殘疾人的需求為導向,堅持;、廣覆蓋,補貼對象為吉林省戶籍有輔助器具需求的持有合法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及0-6歲未持證殘疾兒童,并將符合補貼條件的困難家庭殘疾兒童及城鄉(xiāng)低保戶、特困人員、一戶多殘戶中殘疾人作為重點人群,給予優(yōu)先保障。
《試行辦法》以強化個性化輔具適配為重點,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結合我省實際,確定了59種基本型輔助器具的補貼標準、使用年限和適用對象、評估類型,采取“實物+補貼”和完全補貼制相結合的方式,對補貼對象所選輔助器具價格等于或低于補貼標準的,給予據實補貼;高于補貼標準的,超出部分由補貼對象自行承擔。
《試行辦法》以服務殘疾人為中心,堅持開展方便、高效、優(yōu)質服務原則,不僅簡捷申請審批流程、明確適配服務流程,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qū)建立“互聯(lián)網+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平臺、創(chuàng)設“殘疾人家庭醫(yī)生簽約+輔具需求服務”的模式,推動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租賃(借)、回收等跟蹤服務業(yè)務。
《試行辦法》的正式實施標志著吉林省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實現制度性保障,更能充分滿足殘疾人個性化、便捷化的輔助器具適配需求,有利于在高質量發(fā)展中促進“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推進健康吉林建設,增進人民福祉。
(來源:吉林省殘聯(lián))
(編輯:王思博)